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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锦衣公子(1 / 2)





  乌云密布,狂风席卷,暴雨如泼。

  哗哗的暴雨中在屋檐前形成一片水幕,清冷的水汽顿时冲散了几天来的暑气。高欢坐在一张粗陋的木椅上,坐在门口看着外面白茫茫的暴雨出神。

  来到高家庄已经两天了,这小小山庄的数百口人,从上到下都认了个遍。两天的时间,也让村民不在把他当个热闹来看。

  平淡无趣的山村生活,也让高欢意识到,这并不是他所追求的。强大的力量,不知何时也把他的野心点燃。人生一世,若不留下点痕迹,就化作飞灰无声消逝,那也太无趣了。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以后,高欢就一改前世的消极,始终在积极的拼搏向上。可以说,现在的他,已经和前世判若两人。在不知不觉中,高欢已经完成从消极懒怠到积极进取的自信自强转变。

  法相这样的人,都可以凭借毅力智慧,一步步走上天阶,成为绝世强者。他有着比法相优厚十倍的条件,毅力智慧也不逊色与法相,没道理登不上天阶。

  石峰在一旁观察着高欢的神色,为了高欢,他特意停留了两天。几天的相处,他也了解了几分高欢姓子。高欢这个人,接人处事都很温和有礼,虽然涉世不深,心中却自有锦绣。别说在这个小小山寨,就是在首阳府那样的州府所在,高欢亦是一等一的人才。

  “贤侄,恕我直言,你是人中龙凤,天地何等广阔,我辈男儿,岂能困居山野。”石峰突然说道。

  高欢微微笑道:“石叔,你救我出山,有什么话只管直说便是。”

  石峰嘿然一笑,“我真是可惜你一身本事。你何不和我一起去首阳府,到了那里,你才会知道世界有多大。到时候,你若不嫌弃,可也以来我们石家帮忙。”

  高欢站起身微鞠一躬道:“我父母以逝,对此地也没什么可留恋的。愿意随石叔闯荡闯荡,不过我身无长物,还请石叔多多照应。”

  石峰大喜,拍着胸口保证道:“这都小事,衣食住行都抱在我身上。”

  等到雨停后,高欢就出去和高家庄的众人告辞。众多亲戚自然是热情挽留,见高欢执意要走,几个婶婶、姑姑的也是免不了痛哭一场。

  第二天天还没亮,石峰、石远、高欢三人就收拾行囊出发。石峰石远这两天又采集了一些草药,加上杂物等,也收拾了两大包。

  三人走了两天山路,在明川县乘船直下,又走了三天,一路顺顺利利的就到了吉州州府首阳城。

  首阳地处东北要害,位于紫川江畔,东接白苍山脉,北通边疆天狼堡,南连燕京天京,是连通南北的转运中枢,人口逾百万,是东北五州最重要的中心。

  远远望去,首阳城方方正正,近十丈高的青色城墙,巍峨雄壮气势不凡。紫川江自城南绕过,岸边帆桅如云,人如密雨,热闹无比。

  石远裂开嘴大笑道:“这里就是首阳,里面人多的像蚂蚁,漂亮女子满街都是。啧啧,那叫一个繁华热闹……”石家在距离首阳百里外的柳县,石远对于首阳城也是极其的向往。说起首阳的繁华,那他是抑制不住的兴奋。

  高欢都不知听石远说过多少次首阳的情况,但亲眼看到这般大城,还是有点震撼。轩辕皇朝统治下的帝国,其繁荣昌盛还在高欢的估计之上。

  进了城后,石远就领着高欢去了东城区的一间住所。石峰则独自一个人去药铺卖药。石家的这间住所,是一个小院子,只有东西两个厢房。里面有个上岁数的老翁看家。这里是石家为了往来方便,特意在首阳城买的房子。

  首阳城虽大,却没有高欢想要的。住进来后,高欢就深居简出,几乎大半的时间都在院子内独处。

  期间,也和石远石峰返回柳县的石家去看了看。在柳县内,石家也算的上是个土豪。族人数百,还有田庄、鱼塘、药铺、布庄等产业。

  石峰到是很想招揽高欢,可在一次闲聊中,听到高欢是四阶的修为,又要去太一道拜师,这让他立即断绝了招揽的心思。他们石家的池塘太浅,可养不起志存高远的高欢。

  身居闹市,却心如止水。完全沉浸在修炼中的高欢,不知岁月。似乎一眨眼间,已经过了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