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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鲜花不死


(癞蛤蟆这两天会单独开书,更新不敢保证。《天神》的稳定压过一切。)

贵族继承人有两小撮极端角色,一种是君士坦丁这类被寄予家族厚望的优秀青年,即便是在帝都舞台,也有专门为他们保留的位置,至于获得过一枚铁橡树勋章的罗桐柴尔德胖子骑士莱茵哈泰,也勉强能划入此行列,神圣帝国将近三十个郡省,孕育了载入官方谱系的大大小小家族有近千个,既有天赋又有*的政治新贵终究还是少数,另一种就是奥古斯丁这种被命运女神踹翻还不忘碾上几脚的倒霉蛋,生在大家族,却被家族负担拖垮,除此之外,帝国最多的是一大批衣食无忧的贵族男女,一辈子无望登顶,也不需要寒碜落魄到为生计出卖家族头衔,而野蛮人的珍宝爱丽丝小姐无疑是这类幸运儿当中的佼佼者,上升期的格林斯潘不需要她走出去撑门面,已经有足够的男性继承人在为徽章和勋绩打拼,她可以花费大把时间研究帝都的服饰潮流,也可以彻夜阅读平民们接触不到的优雅文集,或者去做某位宫廷诗人的拥护者,爱丽丝少女时代就痴迷宫廷礼仪官哥谢尔夫人的散文集,尤其对她在爱神庄园休假时写给王子公主们的书信,最为世人推崇,“娓娓道来,像一泓清泉。”只是随着她进入教务院成为教廷历史上第一位国务卿,就彻底放下鹅毛笔,不再写作,爱丽丝曾为此伤感许久。

傍晚时分,爱丽丝都会坐在白象城堡阳台上阅读书籍,喝着远洋运来的锡兰高地红茶,香醇可口,她捧着一本制作精良的小诗集合订本,很薄。

近十年,神圣帝国内部很少出现能够在贵族和平民两个圈子都畅销并且口碑良好的作品,更多是《鲜花与鲜血》这样的外来书籍,但作为梵特兰蒂冈教廷第四本官方认可的经典教籍《忏悔录》是一个例外,因为他是死后追封圣徒的红衣大主教伊耶塔伟大遗作,还有一本就是帝国大诗人罗桐柴尔德公爵的《鲜花不死》,他死后比经常出言不逊挑衅皇室和教廷的澳狄斯亲王要幸运许多,帝国大多数人都认为是诗人的理想主义色彩诱使优雅公爵背叛帝国,他的作品非但没有被帝国封杀,反而越来越流行,说不定连洛丽塔奴隶集市上的肮脏贩子都能朗诵几句仁慈公爵的优美诗句,但毫无疑问,叛国者公爵最广为传颂的是一首诗,《鲜花不死》,他各色版本的诗集合订本大多也会以这四个字命名,爱丽丝小姐手上那本诗集也是如此,她最近每天都会朗诵一遍并不冗长的《鲜花不死》。

“我是一朵鲜花,拒绝凋零。”

“我是一名老兵,拒绝离开战场。”

这首诗以此开头。

随后大概还有三十多个句子,对于帝国动辄上百句的抒情诗来说,的确十分简短。

“鲜花不死,老兵不死。”

“谨献给我的儿子,未来紫曜花的主人,我和爱葛莉丝的小奥古斯丁。”

以此结尾。

爱丽丝朗诵完毕,将诗集放回桌上,老管家立即递给她一杯温度适中的珍贵红茶,爱丽丝轻声道:“亚撒,你去忙吧,我一个人静一会儿。”

“小姐,随时等待您的吩咐。”老管家轻声道,安静离开这个曾被某位吟游诗人赞美的白象城堡阳台,因为城堡本身就位于这一段山脉顶点,几乎占据整座山峰,巍峨雄伟,站在宽敞阳台俯瞰玛索郡省西北角风光,视野开阔,格外壮观。老亚撒是爱丽丝的私人管家,基本上每个大家族都会有多名管家,一对一服务于某个继承人,私人管家的实力往往就象征着那名贵族在家族内部的地位,神圣帝国,最为熟知的管家恐怕是鲁道夫家族的女管家叶卡捷琳娜,一来是她的女性身份,再就是她让人瞠目结舌的女王属性实在过于傲娇,据说连朱毗特大帝都曾亲自开口调侃过“帝国看门犬”鲁道夫的女管家,说她是唯一能让狼王鲁道夫安静下来任由她冲水洗澡的人,所以管家职业也是帝国内许多落魄贵族子弟的一项不错选择,老亚撒在进入格林斯潘前就是一名拥有子爵头衔的安托万郡省小贵族,在一个连正牌骑士和教士都能在洛丽塔关在笼子里标明价格的国度,一些个没钱供养家族的贵族去给大家族做贴身管家并不耻辱。

爱丽丝喝着红茶,坐在金黄色的黄昏中,望着天空怔怔出神。

突然一颗脑袋毫无征兆地出现在阳台栏杆上,爱丽丝坐在椅子上端着茶杯,瞪大眸子。

白象城堡还没有记录过哪个疯子去干从悬崖爬上城堡主阳台的壮举,这比吟游诗人作品中骑士们爬两三层楼去给贵妇吟唱献花要强大无数倍,爱丽丝望着那颗叼着一株玫瑰花的脑袋,还是没回神,她的脑袋一直没从这个震撼中清醒过来,要知道这个不顾身份不顾礼仪排除万难偷溜进白象城堡的疯子,是召唤出【圣乌尔班】的执政官!此时他翻过护栏,跳进阳台,灰白教袍上全是尘土,走到爱丽丝小姐跟前,轻轻躬身,将玫瑰花递给一脸费解外加感动的女士,微笑道:“您对黑天鹅湖庄园的拜访让人印象深刻,我想也应该让您得到同样的惊喜。”

“奥古斯丁,你怎么爬上来的?”爱丽丝接过玫瑰花后,小跑向栏杆,探出身体往下俯瞰,根本无法想象这位执政官阁下竟然从山脚开始攀爬,最终征服了这片悬崖。

“翻山越岭、跋山涉水,去巨大城堡救出孤独的公主,是每一位骑士一生中都应该去做一回的事情。”奥古斯丁笑道,很不客气地拿起爱丽丝喝了一小半的红茶,一口喝光,他累死累活爬了差不多一个下午,才瞒过白象城堡守卫成功登顶,期间好几次都差点坠下山崖,差点不需要帝国无聊权贵来安排大骑士或者大法师来对付年轻执政官,他自己就去跟上帝喝茶。

爱丽丝错愕之后立即扭捏起来,理由很稚嫩,因为她认为今天自己穿得过于花哨了一点,会给这位有趣骑士留下肤浅花瓶的恶劣形象。

奥古斯丁坐在爱丽丝坐过的位置,喘口气,见到卷首的《鲜花不死》,神情平静,拿起来轻轻翻开,诗集中除了最近才流传开来的《鲜花不死》,还有许多罗桐柴尔德公爵公开发表过的散文诗,并不局限于爱情,还有他对战争对宗教的许多独特见解,奥古斯丁轻声道:“《鲜花不死》应该放在卷末,更妥当。”

爱丽丝轻轻点头,不敢说话,生怕触碰到破坏氛围的禁忌话题,格林斯潘之花的情商与她的智商一样都不让野蛮人失望。

奥古斯丁又看到桌上一本装订素雅封面优美的文集,是昔日帝国皇室私人文学老师哥谢尔夫人的作品,明显比《鲜花不死》要厚重许多,第一次接触文人哥谢尔夫人而非国务卿哥谢尔女王的奥古斯丁犹豫了一下,还是翻开那本文集,因为封面上一句话让他嗤之以鼻,他想确认一下这位帝国最大花瓶是何等幼稚庸俗,就在他准备翻开书籍,爱丽丝一句话浇灭了他阅读的欲望,“我听父亲说哥谢尔夫人是我们帝国最年轻的宫廷龙骑士,天啊,她竟然是一名骑士,她可是我最崇拜的诗人。”

“她除了是有希望成为帝国最年轻圣棺骑士的宫廷龙骑士,还是一名隐秘的皇室剑匠,能够做公主王子们的私人老师,几句诗歌当然不足以应付各种各样的突发状况,更不可能让皇帝陛下将她送上首席国务卿位置。”奥古斯丁笑道,将哥谢尔文集放回桌上,封面那句“不管我们如何抗拒,每朵鲜花都会死亡,每一名骑士都将老去”依旧扎眼,让他很不舒服,他说出一些连格林斯潘继承人都无法接触的内幕,“这位哥谢尔国务卿是诞生条顿巨头的温莎家族一名私生女,年幼遭遇到许多不公正待遇,长大后就对所有贵族怀有一种先天性的仇恨。把这种性格扭曲的女人放在教务院,最合适不过。如果我没有记错,当初教廷联合审判澳狄斯亲王,她虽然不是大审判长,但却是代表百人审判团负责责问和裁决澳狄斯亲王的枢机大臣,让澳狄斯亲王头颅挂上圣乌尔班雕像,也就是从她嘴里吐出来的成果。”

爱丽丝脸色苍白,握有玫瑰花的小手悄然颤抖。

既然哥谢尔夫人担任类似副审判长的身份,那么也一定在某种程度上负责对罗桐柴尔德公爵的罪罚裁定。而那个极有可能是宣布罗桐柴尔德毁灭的女人,她的诗集,就刺目地放在《鲜花不死》不远处,爱丽丝自己都觉得过于讽刺,这个夸张的黑色幽默一点都不滑稽,当奥古斯丁爬上阳台,她升入爱情的天堂,当奥古斯丁看似平静祥和地说出叛国者审判内幕,爱丽丝绝望地感到爱情女神已经抛弃她这个大傻瓜。

对待这份感情,她并非青涩幼稚到以为可以一帆风顺后就是幸福美满的天长地久,喜欢将复杂问题简单化的爱丽丝只是故意将双方的身份标识都摘掉,试图展开一场最普通不过的恋爱,事实证明横亘在她与奥古斯丁之间的东西,并不只有白象城堡的悬崖,还有太多可能是荒谬的未知因素。爱丽丝站在夕阳余晖中,握着一束早已不再娇艳欲滴的玫瑰花,望向那个安静的年轻男人,不知所措。

“我第一次小时候,犯了错,就会被老师喊出去罚站的,那时候我特别倔,错了也打死不认错,所以总是一站就是大半天。”奥古斯丁说了一句理解起来不是很顺畅的奇怪话语,不再理会什么宫廷文学老师或者什么首席国务卿,望向忐忑不安的漂亮女人,笑容灿烂,像到了自己地盘的家伙给自己又倒了杯红茶,端着茶杯走到爱丽丝身边,靠着栏杆,眺望黑天鹅湖,“那时候,之所以死皮赖脸坚持抗争,有一个我不敢承认的原因,就是有一个女孩在替我心疼。”

爱丽丝松了口气。

奥古斯丁缓缓喝茶,轻轻说着《鲜花不死》里的语句:“我是一朵鲜花,拒绝凋零。因为我在等待见到冬天。我是一名老兵,拒绝离开战场。因为我身后就是我的妻子,我的孩子……”